14日上午9点,江阴法院华士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,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正在开审。
原告周某,住江阴市新桥镇苏墅村后巷路。被告王某和周某是同村的邻居。4月27日,新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,有人放炮仗把他家的桂花树烧死了。民警到场后,周某称他家门口的桂花树被王某放炮仗烧死了。经询问,王某称其经过后巷路51号时,常有几条狗朝其吠叫,遂于当日下午点了一个炮仗扔在路边想吓狗,随后离开了。
不久,周某发现家门口路边的稻草起火,将门口的桂花树树根烧焦。周某将火扑灭后称桂花树已被烧死,要求王某赔偿,双方为此发生口角。
后周某遂诉至本院,要求王某赔偿他5万元损失。法庭对双方举行调解,两户村民互不相让。昨天,法院启动鉴定程序,目前正在等待鉴定结果。(宋超 冯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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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炮仗毁了一棵树邻居之间起纷争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1-0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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